前不久,昆山發(fā)生了一起汽車墜河事故,而說起事故發(fā)生原因還是一個字——快!

事發(fā)當天中午12點左右,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,一名男子駕駛一輛依維柯汽車開到了河里,人還沒有出來。接到報警后民警火速趕往現場,并通知120以及水警大隊。民警到達現場后發(fā)現司機周某已從車內安全脫困,但因情緒緊張人倒在了岸邊。

民警通過詢問后得知,事發(fā)時周某駕駛號牌為蘇E的小型普通客車沿微山湖路由西往東正常行駛。開至西江路路口時,周某見路口沒有紅綠燈就沒有減速。而此時一輛貨車在路口左轉彎,周某眼看剎車已經來不及,兩車要相撞了,于是一把方向向右打,結果徑直沖向了右側的河里。

車子翻到河里之后,河水馬上就將周某的駕駛室給淹沒了。所幸周某沒有慌張,在駕駛室位置找到了破窗的工具,再爬到后窗將后窗打破,成功從車內脫困,只是受了點皮外傷。不過,回憶起當時的情景,周某還是心有余悸。事后,民警通過調查找到了當時周某說的左轉彎貨車司機呂某,呂某承認當時因自己左轉彎導致周某避讓不及而將車輛開入河中,當時也下車查看了情況,看到周某自己安全脫困后,覺得沒事了就走了。
在這起事故中,周某負主要責任,呂某在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及交通警察的交叉路口,轉彎時沒有避讓直行車輛,負次要責任。